本报记者 罗涛报道
一个非法开采的铁矿被关停后,造成的大面积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及环境污染,但这样的状况至今都没有恢复。这是《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湖北黄冈浠水县采访时了解到的。
在该县兰溪镇竹马山村,有村民告诉记者:“2004年初我们村发现有铁矿,当时铁矿石价格高涨,村里和镇里为就招商投资进行了开矿。鄂州人徐某在当年4月和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后开始采矿。2006年本村人杨则义赶走鄂州人徐某,接手继续开采,直至今年5月县里清理非法小铁矿行动后才停止。”
村书记杨则安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村民杨则义在村里采矿是和村里签了合同的,村里收取了一定费用。杨书记承认,采矿“没有任何手续,是个人行为”。据记者了解,代表村里签字的正是这位杨书记本人。
当地村民反映,在浠水境内的兰溪镇、十月镇、清泉镇和巴河镇等地区,分布着大大小小至少20多家非法开采的铁矿。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瞿书记向记者介绍说,浠水县境内的一些小铁矿储量从一万吨到几万吨不等,这些小矿矿主都向县里国土资源局打过报告要求开采,但铁矿的采矿审批权在省国土资源厅,而省里又不批储量在十万吨以下的小铁矿,办铁矿的手续又十分复杂,因此这些铁矿全部都没有采矿证。
瞿书记表示:“县里的这些铁矿资源不开采很可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县里便默许了这些小铁矿的开采。”
浠水县国土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该局下达给竹马山村铁矿厂负责人杨则义的《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要求矿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通知书的下达时间为2008年5月16日。
通知书下发已近半年,“听候处理”却仍无结果。瞿书记称,“主要是要求杨则义对遭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
在该县国土资源局出示的另一份上报材料中,记者见到有关该铁矿的情况,材料称:“目前,被破坏的土地大部分已复垦,其中部分地方已种植了农作物。”然而,记者在竹马山村看到的实际景象却并非如此。瞿书记对此的解释是:“目前还没有达到复垦的要求。”
瞿书记告诉记者,国土局已经以“非法占地”为由立案。关于立案后的查处结果,瞿书记说:“因为我们现在要求他进行复垦,如果把他抓起来,他就不会拿钱出来复垦了。”
瞿书记还告诉记者:“这些矿厂都向我们打过报告,办过手续,只是手续还没有办下来而已”,“矿厂都是交纳了勘测费的,例如竹马山村铁矿交纳了10万元的勘测费用”。
据了解,浠水县政府曾于今年5月召开关于铁矿整治的专题会议,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长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取缔、关闭所有违法开采矿山、矿点;没收非法所得,采取扣压开采设备、停电等措施,对非法开采进行处罚。
虽然政府在会上要求扣压开采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法开采进行处罚,但事实上相关职能部门通常并未扣压设备,也未没收违法所得,仅仅是采取了停电措施。“把电一停,矿厂就肯定不能开了。”瞿书记这样解释说。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