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深圳讯(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彭海红 李毓华 吴兵)记者昨天从深圳海关缉私局获悉,在福建石狮海域和广东惠阳海域走私香烟二十余万箱、案值20.8亿元的团伙于近日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主犯卢×品被判处死刑,蔡×猛、林×洲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陈×钦等16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据介绍,2002年,福建蔡万和特大香烟走私犯罪集团垮台后,蔡的马仔卢×品嗅到了“商机”,迅速拉起了一个以家族成员为主的走私团伙,卢还以股份制的形式向村民筹资。 厦门海关缉私局与深圳海关缉私局联合侦查发现,卢×品与居住在深圳的广东惠来人林×洲来往甚密,林曾经是蔡万和走私团伙的合作伙伴,而蔡万和之子蔡×猛一直躲藏在林×洲处。随着调查的深入,惠阳地区的陈×钦也进入专案组民警的视线。经初步查证,缉私警察还查到了团伙成员邱×志(负责记账)、蔡×坛、卢×集、邱×来等人及华×元等国内买家。 2006年1月初,专案组得知卢×品、林×洲、陈×钦等团伙成员将要在深圳庆功并准备分红的消息,总署缉私局立即在深圳、厦门、汕头、苏州四地部署警力进行抓捕。 2006年1月13日凌晨1时许,卢×品等人在花天酒地时被一网打尽。与此同时,厦门缉私局民警也抓获了邱×来等相关涉案人员,并在福建邱×志家中搜到账本等证据资料。此次行动在深圳抓获涉案人员31名,在厦门抓获32名涉案人员,在苏州抓获4名涉案人员,在汕头抓获涉案人员2名,至此,该团伙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经查,该走私团伙自2003年至2006年1月13日案发期间,共走私各类香烟二十余万箱,案值20.8亿元,偷逃税款12.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