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20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与一次审议时相比,修改稿中新增了部分新条款。 其中,考虑到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修改稿中提出建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并特别增加了关于加强校舍安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救能力的条款。 此外,增强学生体质和精神健康也纳入立法。同时,学校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强制补课。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条件和便利。 家长不得让适龄儿童入私塾而放弃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有些家长放弃义务教育,将适龄儿童送入私塾等问题,为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修改稿增加规定,明确了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修改稿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 教育首页 | 热点 | 考研 | 公务员 | 论坛 | 博客 | 校花 | |  | | ·广州美院教师回忆:借毛主席语录恢复人体写生图 ·大三学生连开三店月收入过万 "不务正业"引争议 ·初中生遭体罚后失踪10年宣告死亡 父母获赔21万 | ·HR揭秘:企业如何招聘选拔应届毕业生 80后悲惨生活 | | ·6大行业平均起薪曝光 77.5万人争1.35万公务员职位 | | | | ·中美顶尖高中生的巨大差距 俞敏洪:新东方的未来 ·你不知道的北京最神秘校长 博士生都该背《论语》 | ·城市大学校花竟如此风骚(图) 中学生教室惊人一幕 ·美女同事的惊天秘密 中国女孩是世界上最开放的 | >> 更多 | | | (责任编辑:刘海霞) |